療滅適噴劑10毫克

LAU ME S Spray 10mg 

 (特比那芬.Terbinafine)

PIC/S GMP 優良藥品 GMP G-9803號

衛署藥製字第049047號

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

 


【性狀】:本藥成分Terbinafine可以干擾黴菌的生合成而具有抗黴菌作用,對於皮癬菌Dermatophyte)、霉(mould)及部分酵母菌有殺死黴菌或抑制黴菌的做用。


【藥物動力學】:外用僅低於5%的劑量被吸收,全身性的作用非常輕微。


【有效成分及含量】:
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10mg
其他成分(賦形劑):Polyoxyl 40 Hydrogenated Castor Oil、Propylene Glycol、Alcohol95%、Methylparaben、Propylparaben、Purified Water。


【適應症】:治療皮膚表淺性黴菌感染,如足癬(香港腳)、體癬、股癬、汗斑。


【使用上注意事項】:
◆ 有下列情形者,請勿使用:

1. 曾因本藥成分引起過敏。
◆ 有下列情形者,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:

1. 12歲以下。
2. 有深部皮膚組織感染。
◆ 有下列情形者,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:

1. 兒童、孕婦、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。
2. 正在接受醫師治療。
3. 患部在臉上。
4. 患部化膿。
◆ 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
1.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。

2. 避免陽光直射。
3. 勿超過建議使用量或使用次數。
4. 使用部位或其周圍髒污時,請洗乾淨後再用藥。
5. 使用本藥前後應徹底洗淨雙手。
6. 本藥限於外用不得內服,亦不得用於眼睛四周或黏膜(如口腔、鼻腔、陰道、陰囊、外陰部等),濕疹、浸潤、潰爛、龜裂或嚴重外傷的患部。
7. 請注意不要誤入眼睛。萬一誤入眼睛,請立刻以水或溫水沖洗,並立刻前往眼科就醫。
8. 本藥勿使用於大面積之體表(以超過使用者的兩手掌面積為參考)。
9. 使用後請保持塗抹部位透氣,勿密封,以免增加副作用。
10. 一般黴菌感染療程至少為2週,視感染的程度,部位而定。使用本藥須完成全部療程。
11. 易燃性外用液劑之外部容器或外部包裝 需刊載:勿接近火源。


【用法用量】:

1天1次足癬、股癬
1天2次汗斑

【警語】:
◆ 使用本藥後,若有發生以下副作用,請立即停止使用,並持此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:

部位副作用
皮膚局部皮膚刺激及灼熱感、過敏性皮膚炎:如紅、腫、水泡、脫皮、搔癢等。

◆ 使用本藥後,若有發生以下症狀時,請立即停止使用,並接受醫師診治:1. 若有上述外之其他不適情況產生。
1. 自覺狀況沒有改善或更惡化。
2. 一般黴菌治療7天症狀會改善,股癬和體癬為2週,足癬為4週,如經過前述治療時間,症狀若沒有改善,則應停藥立即就醫。如即使症狀改善,若停藥後,病情復發亦應立即就醫。


【包裝及儲存】:
包裝:4000毫升以下塑膠瓶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