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藥署說明報導

藥界籲縮短藥品入庫效期

有關今日多家媒體報導「藥界籲縮短藥品入庫效期」一事,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簡稱食藥署)說明如下:

食藥署是依廠商所做的安定性試驗結果來核訂藥品的有效期限,在有效期限內如依照仿單標示的儲存溫度來存放及使用,並不會影響藥品的品質、安全與療效。

食藥署已建立藥品短缺處理機制,並持續精進藥品供應管理措施,以確保藥品穩定供應。另目前國內生理食鹽水供應情形已達供需平衡,食藥署亦會持續監控。

 

詳細文章內容請連結:

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4&id=t623490

 

 2025-03-28